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保护单位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因疫情给单位工作开展造成的负面影响,确保单位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击疫情,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南。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组 长: 李明秀 18215683521
组 员: 罗 红 13658013246(联系人)
谭淑蓉 13668110464
小组职责:应急小组应按照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要求,处理疫情期间出现的紧急事件。
组长职责:负责单位疫情防控全面指导,当单位出现病例或疑似病例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组员职责:负责单位内外环境和疫情防治工作宣传,物资保障,疫情资料收集,归档、信息上报。随时监督员工个人情况,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
二、应急处置
(一)发现与报告。如新发现本单位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人员,先将疑似人员送到单位指定的隔离观察区内,立即通知疫情防控小组,由疫情防控小组致电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及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28-86670028),应急处置流程如下:
(二)在送医途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如果接触者出现症状,要提前选择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
2、前往医院的路上,及就医全程应该佩戴口罩。
3、应该呼叫救护车或者使用单位公车运送病人,且路上打开车窗。
4、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应时刻保持呼吸道卫生和进行双手清洁。在路上和医院站着或坐着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 1 米)。
5、任何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物体表面都应该用含有稀释漂白剂的消毒剂清洁、消毒。
6、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等。
三、单位附近核酸检测医院名单
序号 | 医院名称 | 医院地址 |
1 | 成都锦江大观医院 | 成都市锦江区合欢树街489号 |
2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东院 | 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办洪河北路585号 |
成都云公益发展促进会
2021年7月28日